为更好地解决中小会员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,服务于会员企业健康发展。经过充分调研,日前,广东省商会正式推出了商会金融服务项目——会员互助金。
在广泛征求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,商会制定了《会员互助金管理办法》。按照“自愿出资,独立核算;短期有偿,利益共享;规范管理,风险共担;应急互助,稳定和谐”原则,11月25日,由广东省山东商会会员单位京华国韵文化艺术(惠州)中心申请的首笔会员互助金已经正式到位。
互助金服务的全面启动,标志着省商会为会员企业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扩展,在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商会工作水平上的努力迈出了可喜一步。会员企业切身受益,反响良好;同时,为商会在今后发展出路、多角度为会员服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。